《住房租赁条例》已经于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这部中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领域的行政法规,对于全国2.6亿租房人群和广大房东而言,这标志着租赁市场从“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所以不管你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建议提前了解一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次新条例的颁布,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在《住房租赁条例》第五条中有提到,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所以家里有房子的话,更是要看开,同时也可以用于租赁。
新规实施后,租赁市场将告别过去信息不透明、权责不明确的混乱局面。通过实名签约、合同备案等制度设计,租赁活动将被纳入规范化轨道。
这次新条例的出现,很多人都担心税费的一个问题,这里简单的说一下,个人出租住房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类。其中增值税优惠政策最为“友好”——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除税费规范外,《条例》在多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在押金管理上,第十条明确规定: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这终结了长期以来“押金难退”的市场痛点。
对群租乱象,《条例》第七条划出刚性红线:
严禁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并要求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必须符合地方政府标准。违规者最高可罚10万元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为稳定租金预期,第二十九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
北京西城区首次发布参考租金后,虚高报价应声回落。
对于租赁关系中的公共服务平等化,第十三条明确:
“住房租赁合同连续履行达到规定期限的,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为“租购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规实施将深刻改变租赁市场格局。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中90%以上房源由个人业主提供,机构化率仅为10%,远低于日本的80%、美国的50%和德国的40%。
同时,房源“老龄化”问题突出:超半数房源房龄超10年,20年以上老旧房源占比达20%,一线城市问题尤为严重。
在此背景下,专业住房租赁机构参与市场运营成为提升供给品质的重要路径。自如研究院《2025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显示,近半数租客表示“更愿意与专业机构签订长租合约”。
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指出:“租房居住已经不再是主流人群的短期过渡,而是部分家庭的长期稳定选择,其中居住体验的好坏已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新规实施后,市场将从“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转变,加速租房市场从“粗放生长”向“品质发展”跨越。
面对新规,房东要知道非标准隔断须尽快拆除,押金管理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同时,政策鼓励长租,对优质租客适度让利,反而能锁定更稳定收益。租客则要明白,签约前查验房东身份与产权证是规定动作,更要紧的是“立即督促房东进行租赁备案”,这不仅关乎个人权益,“在部分城市还可能影响孩子入学”。遇到侵权,可寻求行政监管与调解机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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