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度观察组

2025年8月3日,广西防城港市发布“亮证姐”事件通报,试图平息持续发酵的舆论风暴。通报虽澄清涉事女子侯某某非公职人员、否认公安系统泄露个人信息,并对其丈夫黎某(消防士)立案调查,但核心矛盾未解,甚至因逻辑漏洞与程序瑕疵催生新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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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亲属关系“巧合论”

一、亲属关系“巧合论”

官方定调称侯某某父亲与李某某父母系“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现场认出李某某并口述其住址;公安系统排查称“7月无查询记录”。

但李某某父母明确表示“不认识侯家”,且看过照片后仍否认亲缘关系;侯父仅凭车牌号瞬间报出李某某全名及详细住址,若真为远亲,侯父为何需民警带路上门?

官方仅称排除公安系统泄露,怎么让普通群众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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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件滥用的“轻描淡写”

二、证件滥用的“轻描淡写”

官方定调:侯某某所亮证件系丈夫黎某的行政执法证,定性“吓唬人”;黎某因“未妥善保管证件”被立案调查。

消防行政执法证不适用于道路交通纠纷。侯某某非执法人员却亮证施压,涉嫌违反《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罪”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冒充公职人员),依法可处拘留乃至徒刑。通报仅称“公安机关调查中”,未提法律追责。

黎某若仅因“保管不当”受罚,而实际使用者侯某某未被严惩?这是什么逻辑?

官方口径前后矛盾:事件初期副市长称“证件是假的”,通报却确认真实。这种“打补丁式”回应,掩盖的是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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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警深夜上门的“程序正义”

三、民警深夜上门的“程序正义”

官方定调:民警因侯某某遭虚假挪车信息骚扰,“陪同上门”要求删视频;承认沟通“表述不规范”,但程序无违规。

李某某母亲证言称民警威胁“不删视频可能被拘留”,有没有涉嫌滥用警权恐吓公民?

李某某首次报警举报亮证行为时,民警以“无肢体冲突”为由不予处理;而侯某某报警后,派出所迅速派员深夜上门。

这种“双标”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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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权的“根源隐身”

四、特权的“根源隐身”

官方定调:侯某某系民企员工,奔驰为17.8万元二手车,否认炫富;承认其行为反映“部分公职人员亲属存在以权压人思维”。

你说她普通不普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副市长都出来为其行为背书了。

五、舆情应对怎么能让人相信?

五、舆情应对怎么能让人相信?

官方承诺:“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公布结果”。

但核心问题是:谁授权民警陪同上门?当事人多方报映问题无果,怎么对方一见视频发酵,派出所就陪同上门?

当事人一个“泄露对方车牌信息”就要被拘留,而侯某及相关方面出现这么多缝不住的窟窿,怎么就没有人出来“走两步”?

比如:前期关闭官微评论、副市长矛盾发言、挂断记者电话等操作……

算了,你们说的我都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