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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星云湖封湖禁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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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星云湖封湖禁渔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星云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星云湖水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星云湖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星云湖封湖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星云湖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为星云湖全水域及通湖湿地,禁渔区内禁止从事一切渔业活动,经依法批准的除外。

二、禁渔期自2025年8月1日零时起,终止时间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通告为准。

三、禁渔期内,在星云湖全水域及通湖湿地内,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依法取得星云湖垂钓证的可以在岸上从事娱乐性垂钓。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从事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活动。

四、严惩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涉黑涉恶的违法捕捞行为,将从严从重打击。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与本通告内容相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江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来源 玉溪市委宣传部、云南发布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