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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上午,西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张元安同志为西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彭霞同志为西昌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沙建翠同志为西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谢艳丽同志西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经表决,决定任命张元安同志为西昌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来源:西昌发布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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