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收获机作为农业机械跨境贸易的重要环节,涉及复杂的通关单证和报关流程。

一、旧收获机核心通关单证清单

1.基础贸易文件

原始购机INVOICE或拍卖成交文件(需经公证认证)

买卖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中英文版本)

海运提单/空运单正本(需显示设备序列号)

装箱单(详细列明配件清单)

2.旧收获机技术材料

原厂技术参数手册(包含发动机型号、功率等关键数据)

设备使用时间证明(需国外机构出具)

整机及关键部件高清照片(需显示铭牌、安全标识)

维修保养记录(最近3年)

3.许可文件

装运前检验证书(CCIC或等效机构签发)

进口许可证(涉及配额管理机型需商务部审批)

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针对特定功率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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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情形文件

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格式)

木质包装IPPC熏蒸证明(如适用)

关税减免证明(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等)

口岸通关(到港后)

1.电子申报(需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

2.现场查验(海关重点核查:)

实际到货与申报一致性

安全警示标识完整性

液压系统密封状况

3.实验室检测(随机抽取油液样本进行污染物分析)

4.缴纳关税增值税(2025年现行税率:关税8%12%,增值税9%)

第三阶段:目的地监管

1.到货后15日内申请属地查验

2.完成特种设备登记(涉及谷物烘干机等附加功能时)

3.办理农机牌照(需提供:)

海关放行单

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