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帆
“2024年以来,本院在审查起诉你单位王某等5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在内部管理、招投标制度执行和干部廉洁教育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7月25日,新疆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就辖区某系统多名干部职务犯罪问题,以公开宣告形式,向相关单位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涉案人员多为单位或部门‘一把手’,从单位主要领导到下属部门主任、公司经理,不仅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且罪名集中,这绝非个别、偶然现象,暴露出深层次治理漏洞。”
公开宣告现场,检察官原飞宣读《检察建议书》,既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展开细致释法说理,更深入剖析发案单位在轮岗机制缺失、监督管理空转、廉洁教育虚化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性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决策体系、完善监督网络、深化警示教育、提升法治素养等建议。
用“活”检察建议,给基层社会治理开“良方”。2024年以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
“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职能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希望通过今天的公开宣告,增进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形成治理合力。”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杨小江表示,该院将聚焦加快推进“美食故里、文旅沙湾、未来之都”建设,紧盯社会治理难点,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群众权益、推进治理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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