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8号),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已正式开始受理。

发放对象

2025年3月1日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一次性加发。

举个例子:

刘女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490元。其在2025年7月生育,那么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申请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补贴,标准为2490*3=7470元。

申领期限

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身份证明;

2. 生育证明: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

办理地点

携带办理材料至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除每月结算期(7号-10号)以外的工作日均可办理。

友情提醒

失业人员享受各项人社优惠政策,请先进行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线上渠道: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在首页搜索“失业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登记,此为首选方式。

线下渠道: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地或者参保地街道乡镇、县区或市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就近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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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人社

编辑:方婧瑄

复审:刘明明

终审: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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