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8号),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已正式开始受理。
发放对象
2025年3月1日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一次性加发。
举个例子:
刘女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490元。其在2025年7月生育,那么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申请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补贴,标准为2490*3=7470元。
申领期限
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身份证明;
2. 生育证明: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
办理地点
携带办理材料至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除每月结算期(7号-10号)以外的工作日均可办理。
友情提醒
失业人员享受各项人社优惠政策,请先进行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线上渠道: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在首页搜索“失业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登记,此为首选方式。
线下渠道: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地或者参保地街道乡镇、县区或市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就近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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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人社
编辑:方婧瑄
复审:刘明明
终审: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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