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我市“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模范集体

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南充市营山县档案馆

二、模范个人

马 勇,男,回族,南充市阆中市博树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 丹,男,汉族,南充市顺庆区委编办副主任(挂职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在8月7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817-2760020,13688223671

电子邮箱:610811966@.com

地址:顺庆区北湖路88号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301办公室

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

2025年8月2日

来源 | 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