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彭红圃(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红圃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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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红圃,男,1961年2月生,汉族,籍贯湖南 衡阳 ,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党 委副书记,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等职。2025年4月,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被官宣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彭红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股权购买、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红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彭红圃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王川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川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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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川,男,汉族,1975年10月生,湖南隆回人,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区长,合浦县长,合浦县委书记等职。2025年1月,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被双开,移送审查起诉。

1993.09--1996.07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征收系税务专业学习

1996.07--1997.07广西柳州地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办事员

1997.07--2001.04广西柳州地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科员(其间∶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4--2003.01广西柳州地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3.01--2004.05广西来宾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4.05--2005.05广西武宣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2005.05--2008.08广西武宣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2.09--2005.07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成人教育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2008. 08--2008.09广西南宁市经济委员党组成员

2008. 09--2010.01广西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0.01--2011.04广西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8.09--2010.09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9.11--2010.06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处副处长)

2011.04--2011.05广西马山县委常委

2011.05--2014.04广西马山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2010.09--2012.07广西大学研究生班项目管理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2012.03--2012.05自治区党校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4.04--2015.04广西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其间:2013.06--2014.06挂职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5.04--2015.05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

2015.05--2016.04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兼)

2016.04--2016.05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区长提名人选,党校校长(兼)

2016.05--2016.08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党组书记,政府区长提名人选,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6.08--2020.08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2020.08--2020.11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良庆区一级调研员

2020.11--2020.12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良庆区一级调研员

2020.12--2021.01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2021.01--2021.02 广西合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党组书记,县一级调研员,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

2021.02--2021.07 广西合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县一级调研员,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

2021年07月—,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委书记,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兼);

2024年07月,拟任设区市副厅级领导职务,但此后一直无任职消息,直至2025年1月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王川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24年12月31日。当天,他主持召开合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多场会议。

2025年7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官宣:经查,王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川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北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合浦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