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有些人高考分数低就会想要找一些捷径录取到比较好的大学,于是有些人就钻空子去填报定向培养的一些专业名额,实际上这些人从填报志愿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将来毕业要去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约定,特别还有一些名额是公费生

山东曹县就通报了一起定向培养公费农科生违约案例,姜某某在2018年通过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录取到了青岛农业大学,按照规定她应该在毕业后在乡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35年,但是姜某某在2022年毕业后以个人原因为由未履约期满,曹县有关部门不得不对其违约行为进行通报。

显然有关部门对于这样的违约案例也没有实质性的惩罚,违约之后不仅没有追缴违约者的学费,曹县当地部门也最多是予以通报,违约者姜某某没有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这种示范效应可能会对那些履约者不公平,对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