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支持崇义县松材线虫病疫区内非染疫松林经营性采伐的建议答复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2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崇义县松材线虫病疫区内非染疫松林经营性采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疫区非疫情小班松科植物采伐政策现状及防控风险

(一)非疫情小班采伐政策现状

2023年12月,国家林草局重新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疫区是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的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疫区外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第十三条规定“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禁止疫区开展除治性采伐以外的其他疫木采伐活动”“除治性采伐以择伐为主”“除治性采伐原则上不进行皆伐”。按照上述规定,松材线虫病疫区内的松科植物无论是否染疫,均视为疫木;疫区内仅允许开展除治性采伐,禁止其他形式的疫木采伐活动。因此,这些政策对疫区内非疫情小班内的松科植物采伐设定了严格限制,导致经营性采伐等活动难以实施。

2024年7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支持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保障确需清理的受灾林木及时清理”,即允许对非疫情小班内受雪压、风折、干旱等自然灾害致死的松树进行采伐,控制松褐天牛种群密度不发生几何式增长,降低疫情扩散蔓延风险。

2024年12月,国家林草局修订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明确允许对疫情小班及周边有感染风险的小班中的松科寄主植物进行全面清理,但仅限于首次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轻型疫区或地理位置孤立的小班等以拔除疫情为防治目标的区域。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防治技术,在条件适宜区域进行改培试点,探索建立综合防控示范区,科学制定试点方案。

(二)放开皆伐或扩大试点的潜在防控风险

经过这些年来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我省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的严峻态势得到遏制,但从整体情况看,我省疫情基数依然较大,全省县级疫区数量、病死树数量仍居全国首位,2024年我省新发疫情面积和小班数量分列全国第一、第二位,疫情分布点多面广,疫情依然难防难控。另外,近年来各地林检机构撤并,专业人员转岗调岗,林检专业力量薄弱,疫情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在当前疫情基数大、基层防控力量弱的情况下,如果再全面放开非疫区松林皆伐,基层现有力量势必难以有效做到监管全覆盖,这样既无法保障疫木处理符合规范要求,也难以有效杜绝疫木违规外流情况的发生,极易导致疫情快速扩散蔓延,给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更大困难和挑战。

综上所述,国家虽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政策进行了适度优化,但仍严格限定为除治性采伐,非疫情小班内仅允许清理自然灾害致死松树或染疫风险高的松科植物,禁止经营性采伐。结合我省疫情扩散风险高、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的现实,您提出的建议需在国家政策框架内探索解决,在确保不影响整体防控成效的前提下审慎推进。

二、支持开展非疫情小班松科植物采伐情况

针对当前基层反映和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经采取务实措施,通过优化林业政策、部署开展试点等办法,积极探索开展非疫情小班松科植物采伐的解决方案。

(一优化林木采伐政策。2024年,我局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全国率先探索松科植物分类管理,将“探索放开全省疫区集体林内湿地松林木采伐”写入《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放开了疫区内成(过)熟湿地松的采伐限制,且采伐可不受疫木集中除治期限制,有效解决了基层和林农长期反映的未染疫湿地松采伐政策问题。

(二)推进松林改培试点。一是支持抚州市开展松林改造先行先试。2024年11月,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工作的通知》,支持抚州市在疫区集体林内开展非疫点乡镇人工纯松林改造试点,在国家政策支持的框架内,探索疫木除治和茯苓产业相结合,探索“疫情预防+林下经济”复合经营模式,激发基层参与防控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已组织相关试点县编制试点方案,并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启动松林改造工作。二是鼓励赣州市开展松林改造试点针对赣州市松林面积总量大占比高、疫区数量多分布广、疫情防控任务重压力大等实际情况,2024年9月以来,我局指导赣州市开展松林改造提升试点,主要是在非疫点乡镇(即非疫情小班)内探索马尾松林改造与林业生态项目建设有序衔接机制,改善马尾松纯林林分结构,增强森林抗病能力。目前赣州市试点方案已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由我局转报国家林草局批复,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方案中明确崇义县等7个试点县可开展非疫点乡镇松林改造试点,探索“疫木除治+生态项目”融合发展模式,采伐期可不受疫木集中除治期限制,改造规模由赣州市林业局统筹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防控策略,改革创新防控机制,稳步推进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未染疫松林改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未染疫湿地松采伐、抚州乐安等三县非疫点乡镇人工纯松林改造试点建设进度,定期对试点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防控模式。全力支持赣州市松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待国家林草局批复方案后,我局将指导崇义县等7个试点县编制方案,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技术指导。深入赣州、抚州等试点地区,为基层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研判试点风险,优化工作思路,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探索疫情防控和林业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创新御灾机制和产业发展模式,推动疫情防控由被动减灾向主动防灾御灾转变,为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疫情预防。加大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构建“天空地”立体化监测网络,形成护林员报告为主、社会组织和全民参与为辅的预警体系。推进防火防虫监测一体化,严格执行疫情普查与日常巡查制度,压实护林员灾害报告责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全面做好灾情监测。

(四)推动多方参与。鼓励社会资本、科研机构和基层群众参与林相改造工作,合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对接基层需求,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各级业务水平,确保疫情防控、林相改造工作科学有效。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新闻媒体客户端、网站等平台,多举措、常态化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林业局

2025年4月15日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