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对流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滨州市气象台2025年8月4日17时30分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5日凌晨到6日早晨,我市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过程平均降水量20~40毫米,局部超过60毫米、并伴有30~50毫米/小时短时强降水和7~9级雷雨阵风。

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市防减救灾委有关专项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市防减救灾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响应机制工作的意见》,气象、城乡水务、自然资源、海洋、水文等部门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滚动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完善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全面做好强对流天气过程的防范应对工作。如遇预警级别调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汲取近期自然灾害事件教训,盯紧盯牢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防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旅游景区、学校、养老院、企业、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低洼易涝区、城乡危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下空间、交通主干线及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隐患。做好对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楼顶设施、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防止雷雨大风天气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建筑施工领域,要抓好防风、防雨、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雷雨大风天气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及时组织危险地带人员转移避险。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路面巡逻、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检查力度,盯紧临水临崖、隧道桥梁、连续长下坡等重点路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强化道路运输、在建交通工程等安全监管,督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防水防风防雷等夏季防汛措施,及时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业、调整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对地处河道周边、地势低洼等易受暴雨洪水影响和设有简易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的企业,要严防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发生内涝、老旧厂房垮塌、墙体倒塌、危险物料被淹流失、发生次生灾害等情况。文化旅游、养老、教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领域,要完善和落实针对性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做好防洪防涝工作。严密防范可能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暴涨、小型水库漫坝和城市内涝风险,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山洪灾害等,及时预警叫应并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群众。加强小型水库、河道险工险段、中小河流等巡查,预置物资装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把本行业领域在建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全面落实安防措施。排查治理城市内涝隐患点,紧盯地下商场、下穿式立交桥、城市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值守预警,预置排涝设施,做好排水管网等运行管护和应急电力保障,及时排涝、管制交通。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农业及设施农业防风、防倒伏、防内涝等防减灾工作。

五是加强海上安全管理。沿海各县区和交通、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海洋精准预报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伏季休渔管控措施,强化海上交通、海上养殖、海洋牧场、港口等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船舶及时采取回港(择港)避风或绕行避险措施,严禁在恶劣天气中冒险作业。

六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前备足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做好应急通信保障,提升“三断”条件下抢险救援能力,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并按照要求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

来源:滨州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