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违法行为

某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两家甲方企业提供虚假外包服务虚开发票被罚了

该人力资源公司不仅与甲方医院签订虚假《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协议》,将医院正式职工的效益工资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费名义发放,以此分解员工工资收入,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的目的;此外,该人力资源公司还为商贸公司提供虚假临时工外包服务存在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违法行为,被税务局罚款。

违法事实显示,经查,某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甲方)与你单位(乙方)签订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协议内容为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岗位工作任务的外包服务,具体岗位包括医生、护士及后勤工作,并支付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 29 组,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5 份,发票金额合计3632872.95元,税额合计 217972.45 元,价税合计 3850845.40元。

通过对比你单位招聘的医生护士等人员名单和骨科医院正式职工人员名单,发现两部分人员姓名重合的有 30 多人。经询问骨科医院财务人员承认,医生收入比较高,分为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为了降低单位社保成本及少缴部分个人所得税,就将医生的效益工资通过你单位发放,这其中包括医院的院长和财务人员的工资,结算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经核对骨科医院和你单位工资表,2023年1-10 月每月有30多名正式职工通过你单位发放工资,支付工资总额 2504738.96元。

综上所述,你单位与某地**骨科医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将正式职工效益工资,通过你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以达到分解工资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目的,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经查,辽宁**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签订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协议和服务外包协议,就是将销售业务和装卸搬运业务外包给你单位,由你单位提供装卸搬运及销售服务。2022 年开具装卸搬运增值税专用发票12组,发票金额合计1088301.86元,税额合计 65298.14 元,价税合计1153600.00元。

经调取个人银行资金流水,发现资金回流40万元。

经询问相关人员解释说,装卸搬运的活发包给你单位,让你单位先垫付工资费用,一年一结算,你单位感觉没有利润,不愿意做这个工作,**商贸关联公司的赵*等人想从中挣一些钱,就从辽宁**商贸有限公司借现金先垫付临时工费用,后期公司与你单位结算后,再将钱还给公司,形成了资金回流。

赵*还承认,雇用的临时工由他们管理,没有你单位公司人员现场管理,临时工也没在福建等地平台注册,只有赵*等几个工头注册,工头收到平台支付的费用后,再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临时工。经到辽宁**商贸有限公司调查核实,取得现金明细账,没有现金收入和支出记录,也没有赵*从公司借现金的借据,也不能提供计算临时工工资依据和工资发放表等财务资料。据财务负责人王......(官方未披露完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人力资源公司罚款150000元。

- E N D -

【投稿/爆料/合作请联系】

请加客服微信:beijingmaoyue

灵活用工、互联网财税同业交流群已开通

入群请加微信:xinshuichat

备注公司+姓名+职务+(财税或灵工)

发现分享、在看与点赞了吗,戳我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