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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密穆家峪镇公告字﹝2025﹞0001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大石岭村双石岭路南侧一处建筑群,为一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涉嫌违法建设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未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处建筑群将作为无法确定建设当事人处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夏海明 王千

联系电话:010-61053537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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