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21时15分许,绥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安达大队民警在安达市二道街南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台由东向西行驶的黑M号牌丰田小型轿车。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于是将该车驾驶人口头传唤至安达大队接受处理,车辆暂扣至安达大队指定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绥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安达大队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5年8月2日21时40分许,绥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安达大队民警巡逻至安达市南横二道街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M号牌大众帕萨特牌汽车。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有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于是将车辆暂扣并将驾驶人带至安达市医院提取血样,随后口头传唤驾驶人到安达大队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2025年8月3日22时30分许,绥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安达大队民警巡逻至安达市南横二道街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A号牌大众小型轿车。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有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呼气式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于是将驾驶人口头传唤至安达大队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绥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安达大队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绥化交警微信公众号、绥化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