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山海关区房屋出租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

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房屋出租人应如实登记

本人出租的房屋信息和租住人信息

并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

应当履行主动申报登记的治安责任

为什么要登记

安全有屏障,隐患早排查!

及时登记信息

有助于公安机关掌握辖区人口动态

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

是预防和打击流窜作案

藏匿违法犯罪分子

查处“黄赌毒”窝点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您的房产和整个社区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权益有保障,纠纷易厘清

规范登记是租赁关系合法性的重要证明之一

有助于在发生租赁纠纷时

提供有效依据

更好地保障您和租客的合法权益

案例警示

怎么登记

房屋出租人可自行到房屋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备案(签订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如存在患病、身体不便等情况,可和社区民警沟通后,备齐材料,预约民警上门使用互联网+进行登记。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山海关公安

责任编辑:高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