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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一篇浏览量超10万+的公众号文章(“我在武大图书馆被性骚扰”),在网上引发热议。当事人因同年在7月份遭到“性骚扰”,可等了三个月没等到处置结果,为此选择写文章曝光。她的本意是推动此事的解决,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方的所作所为似乎不太像“性骚扰”……

总而言之,这件事站在客观角度来看,会让人下意识觉得这位女性有些“被害妄想症”,可涉事男性又写下道歉信,这又让人感觉女生好像是真的受到了“性骚扰”。究竟这件事谁是谁非?知情人的爆料,又说明了什么?

此事,究竟谁是谁非?

按照“被骚扰者”——杨女士的说法,整件事应该是这样的。在2023年7月11日的下午六点半,她正在图书馆学习,可忽然对面有位男士(肖某某)的“自慰”举动引发她的注意。当下那一刻,她感觉十分恶心,有一种被冒犯的强烈感觉。

但为了取证,她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之内忍辱负重艰难地拍下了5段,该男生其间的举动在杨某人的眼里都是“自慰”。因为她觉得此人不断用手隔着裤子摩擦生殖器,而且这种举动不是说一下两下就停止的,反而是持续不断的,更关键的是动作很明显。

杨某拿到证据后,当即选择和肖某某当面对质,而后者在这个过程中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甚至还手写了道歉信。杨某害怕对方出尔反尔于是做了全程录音,而肖某某见状也多次向她提出愿意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被前者拒绝了。

杨某见对方如此干脆承认和愿意给钱的行为,更让她觉得对方是有恃无恐,基于此她希望有证人来支持自己。恰好有一个正义的男生站出来表示:已经看到肖某承认犯下这种行为的全过程,同时愿意出面作证。

这件事按理说,对方已经道歉了,一般来说女性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但杨某依旧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她希望对方得到惩罚,这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基于此,她找到此男的辅导员,诉求是希望此人再次以书面的方式对她进行再道歉,同时还要求取消其一切评优及保研资格。

不过因为当时是暑假,所以她和对方辅导人是以邮件的方式进行沟通的。可这件事停滞了三个月还毫无进展,这对杨某来说就是晴天霹雳,为此她才写文章曝光此事。而肖某某的辅导员也在同年10月7日给出两个回复。其一:学校需要进一步调查;其二:对方家长希望面对面解决此事。

杨某收到回复后选择在10月9日与该辅导员见面,而后者依旧传达了肖某家长的请求,这位男生家长也再次希望见面同时愿意资金补偿。但这件事是两个学院两个学生的事,所以就需要有保卫部之类的第三方介入以示公平。

但这名女士觉得自己没有报警已经是看在同学情谊上了,随后将证据发给该辅导员,与此同时,外院也找了监控,结果发现没办法确定这是“性骚扰”。这件事发展到今年7月25日,法院驳回了该女士的“性骚扰”指控,由此看来,她的证据是存在“个人主观看法”的。

而武汉大学这边在2023年10月就成立了调查组并报警,可在10月13日就直接对此男进行记过处分!虽然该校校长在7月底回应“正在处理中”,可这个处分至今都没被删除,到了8月1日,该校又强调会对两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复核。

知情人曝好消息,学校回应,大快人心

这件事关于男生这边的发声似乎太微小了,可其实该学生的母亲在去年2月就给出“孩子患有特应性皮炎”的就诊病历证据。目前因此事给儿子造成了精神创伤,她已经请了律师帮忙提起相关诉讼,目前已经立案。

而相关皮肤科医生和护士也都证明了这一点,该男生母亲请的律师也强调:其实男生这样做是因为“有病”,所以是100%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而涉事女士也因此被记者进行采访,但她依然强调了4点。

第一:她在写文章之前是不知道该男生这个病史的;第二:她觉得这种性骚扰在民法意义上是可以构成的;第三:希望学校就这方面建立“防骚扰”的制度;第四:该男士也可以就这件事提出诉讼。

到了这一步,杨女士也因网暴而情绪崩溃,而肖某某在患有特应性皮炎的基础上,还失去了名誉、与此同时背上学校处分之后还患上PTSD……两人都很惨,但从事实出发的话,学校和杨女士都应该对肖某某进行道歉,还人家一个清白的。

不过按照杨女士这种“受害者”的思维,“道歉”对她来说估计有难度。就在这时,知情人爆料杨女士的博士和硕士学位都将告吹,理由是她的论文存在多重低级问题,且香港浸会大学也作出了一个回应。大意是:只要违反学校行为准则的大学成员,他们就会走纪律流程。

参考资料:
1:百科——10·11武大男生被指性骚扰事件
2:半岛晨报——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一审宣判!男生患PTSD,女生精神崩溃
3:吟古今的张洁风——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后续:知情人曝好消息,学校回应,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