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4胎,能不能按政策规定享有生育补贴?这是近日一网友的提问。引发网络关注。

针对这个提问,当地官方高度重视,做出积极回应:

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补贴对象需满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条件,包含一孩、二孩、三孩,不包括4胎
二、处理情况
根据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4胎不能享有育儿补贴,我委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了相关政策,您表示明了政策。
于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这个回应很清晰,因为我国只开放了三孩政策,并没有完全开放生育,允许一对夫妻自由生育。2021年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那么,在鼓励生育的背景下,要不要取消生育限制,把4胎、5胎也纳入生育补贴范畴?我国实行生育限制还有必要吗?

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我觉得这政策很予盾,又想鼓励人家生,4胎也是一份子,为何又不能拿补贴,只要是合法的就好了嘛,多生一个小孩负担有多大知道吗?

有网友评论,生育顺其然的生,普通人生育一胎压力都很大,政府有补贴有的人也不愿生二胎,有钱人生四、五胎,有不有补贴都无所谓。

  • 据媒体报道,随着《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正式出台,我国首次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体系,标志着生育支持政策进入制度化新阶段。

长三角地区在国家政策框架下,以补贴和托育为抓手,针对“生不起”“没人带”的核心难题探索解决路径,形成更健全的生育政策体系。

长三角地区不少城市早在国家政策出台前就已探索实施了多样化的地方性育儿补贴措施。但以前的地方性补贴,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随着国家统一标准的实施,育儿补贴更加普惠性、制度化,同时,生育保险制度和产假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从过去一年的人口数据来看,我国的出生人口有反弹的趋势。纵观全国,2024年出生人口同比增加52万人,是近8年首次正增长。从长三角地区来看,沪苏浙的出生率均较2023年有所提升,其中浙江较上年上升0.4个千分点,以6.2‰的出生率位居区域首位;上海回升幅度最为明显,从4‰上升至4.8‰江苏小幅增长至5‰;安徽虽然降至6.2‰,但仍并列区域内第一。

从生育子女数量分布数据上看,上海仍以一孩家庭为主,生育1个孩子的女性占52.6%,生育2个及以上的仅占18.15%。江苏和浙江生育二孩比例近年来明显提升,分别达到25.91%和33.22%。安徽的多孩家庭在长三角占比最高。

注:生育数量为活产数

值得注意的是,长三角地区的生育年龄正在普遍推迟。上海户籍女性平均初育年龄为31.81岁,平均生育年龄为32.58岁。浙江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7.98岁提高到2020年的29.09岁。“晚育”已经成为一大趋势。

我们再回到开篇话题,一面鼓励生育,一面有限额生育。显然是从家庭负担来考虑的,政策如果完全放开,有些落后地区,可能会生育泛滥,起不到优生优育的效果,只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因此,生三胎合作医疗是能报销的,但生四胎就不同了。按照现行规定,我国仅允许生育第三胎,四胎及以上属于超生,违反国家人口规划与发展战略,可能还面临罚款。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