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争议焦点

1.未告知责任的认定边界

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保险人明确询问的内容。

争议情形:

健康问卷若仅询问“甲状腺肿瘤或囊肿”,未明确提及“结节”,未告知可能不构成违规;

保险公司需证明结节在投保时符合TI-RADS 4类及以上(恶性风险>5%),否则难认定“重要事实”。

2.因果关系举证困境

保险公司拒赔甲状腺癌需证明:

投保前结节与后续癌变为同一病灶(需病理位置比对);

结节具有恶变特征(如微钙化、纵横比>1),否则法院通常不支持关联性(参考(2023)浙01民终XX号判决)。

关键证据清单

证据类型 作用

投保前超声报告 证明结节TI-RADS分级、尺寸及医生建议

术后病理记录 明确癌症病灶位置,与原始结节比对

健康告知问卷 核查询问措辞是否含“结节”

法律行动路径

援引不可抗辩条款:合同生效满2年且无法证明故意欺诈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申请司法鉴定:委托机构对结节性质及癌变关联性进行医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