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绥化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现对下列零售药店做出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决定,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0日,凡对上述零售药店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实名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55-8721602

绥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8月6日

来源:绥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绥化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