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为了我的事能跑那么多趟。”8月4日,李大爷紧紧握住息县法院干警的手说。因疾病落下残疾后,已80岁的李大爷又面临子女不愿赡养自己的艰难困境。因行动不便,李大爷一直发愁如何到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而该院推出的上门立案服务,让他在家门口就完成了立案手续。
为切实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尤其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行动不便、往返法院困难的情况,该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利用辖区网格员反馈的立案情况,推出“上门立案”便民举措,由法庭工作人员带着立案材料,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将立案窗口开在群众家门口。
上门立案中,工作人员不仅耐心指导当事人填写信息、整理证据,还会结合案件情况提供初步的法律讲解,让群众在立案环节就对诉讼流程、权利义务有清晰了解。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完成登记立案;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避免群众跑冤枉路。这种“面对面”“手把手”的服务,既破解了特殊群体的诉讼障碍,又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司法为民,不止于口号,更在于每一次具体的行动。上门立案服务的推行,不仅是“跑腿上门”,还是“服务上心”,是用司法机关的“辛苦指数”换来了群众的“便利指数”和“满意指数”。(河南法治报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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