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大洋生物于2025年8月5日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据悉,杨兴礼在持股达到大洋生物已发行股份的5%以后,其一致行动人杨明泰、杨月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大洋生物股份,在合计持股增加1%时,未及时将该事实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杨兴礼、杨明泰、杨月荣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他们尽快将持股变动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股票交易规范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大洋生物在收到上述决定后,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股东,并提醒股东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事项不涉及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