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学生人身保险理赔纠纷,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经过

学生张某的母亲为其投保了“学平险”,保险期内,张某在校打篮球意外受伤,医生诊断为盘状半月板撕裂,经医保报销后医疗费自付3000余元。张某母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盘状半月板属先天性发育异常”为由拒绝赔付,而张某母亲则认为张某系意外受伤应获赔偿。在多次请求支付保险金无果后,张某的母亲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保险合同,深入了解原告的病情以及诉求,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张某的母亲释法明理,说明相关保险条款的法律界定,厘清理赔依据,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问题;另一方面,对保险公司进行法律引导,明确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请他们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考虑张某是未成年人的事实和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尽快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和真诚沟通下,保险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起应有的保险责任和社会责任,一次性向张某支付补偿金2000余元,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守护孩子的笑容,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下一步,吉水县人民法院将深入拓展涉未成年人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用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温暖的解纷方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