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这一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交通通行规则,更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红绿灯的设置是为了合理分配路权,确保车辆和行人能够安全、有序地通行,而闯红灯的行为却肆意打破了这种规则。

案例一:

违法地点:迎宾路与牛场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川G21899

案例二:

违法地点:迎宾路与牛场加油站路口

车辆号牌:鲁GFD1595

案例三:

违法地点:G577线与阿克加孜克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A1558B

案例四:

违法地点: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AFH5519

案例五:

违法地点:迎宾路与牛场加油站路口

车辆号牌:新F8DL68

案例六:

违法地点:国道578线X159公里600米与G577线200公里700米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26J13

案例七:

违法地点:G577线与阿克加孜克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5382N

案例八:

违法地点:578线137公里300米与团结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8898X

案例九:

违法地点:G578线东风沙场三岔路口

车辆号牌:新F74984

案例十:

违法地点:G577线与阿克加孜克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D6J90

案例十一:

违法地点:578线与二道湾村委会路口

车辆号牌:新FD972挂

案例十二:

违法地点: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Q0Y32

案例十三:

违法地点: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H3370C

案例十四:

违法地点:巩留县国道578线K159公里600米与G577线公里700米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浙C6VK92

来源|巩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刘强

签发丨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