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广西防城港“会车遇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随着官方通报的发布,事情本来已经告一段落。然而,当地官方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又一次将事件推向新的高潮。

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对外公示了关于对这起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因“亮证逼迫让路”的奔驰女司机侯某某被行拘5日。

然而,细心的网友发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提及当事双方的信息时,对奔驰女司机侯某某的名字、证件号、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进行了打码隐藏处理。然而对受害人,也就是“平头哥”李先生却进行实名曝光,而且公布了其车牌号。如此差别对待,令人不禁瑟瑟发抖。

曝光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对于违法人侯某某的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户籍地和居住地等信息,一律进行了隐藏处理,尤其是证件号码和工作单位,没有任何信息显示。

决定书在讲述这起事件的事发经过时,披露了受害人李先生驾驶车辆的颜色、品牌及车牌号,对于李先生的姓名,判决书也是没有丝毫隐藏,全部进行实名。

这份处罚决定书曝光后,立刻引发关注,也许当地官方意识到了如此区别对待可能会引发舆论反弹,到了8月6日中午12时37分,当地有关部门对处罚决定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处罚决定书隐去了违法人侯某某和李先生的车牌信息,同时,李先生的真实姓名也被隐去。

但是,令人感到诡异的是,截止到8月6日下午,在“广西公安执法公开”官方微信公众号号上,那份区别对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然可见。

业内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8月6日下午,有媒体记者打通了李先生的电话,谈及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李先生称他本人感到有点懵,也感到很意外。他特地提醒媒体,希望转发相关内容时,给个人信息打码隐藏,并表达了感谢。

针对这份行政处罚书,有网友还发现一个特别之处,就是此前的官方通报中明确称侯某某的丈夫黎某系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侯某某使用的就是其丈夫黎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官方已经对黎某立案调查。但是,处罚书对黎某却只字未提。

针对网友的这一疑惑,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对黎某的最终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官方这份对当事双方个人信息区别对待的行政处罚书被曝光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一位网友留言说,故意感很强,侯某某始终是侯某某,到平头哥这里突然就全名了,这种违规违法的侵权行为,应该严肃追责。一份处罚书都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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