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摄影记者 刘中灿

数据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8月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今年7月31日经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在发布会上介绍,条例共9章69条,分别为总则、数据权益保护、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流通、数据产业和应用、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数据流通交易是推动数据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环节。条例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构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以清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打通公共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以及面向社会的流通利用通道。

湖北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青松介绍,将全面盘点各地各部门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压实数源单位数据治理与归集责任,编制统一数据目录,2025年底数据汇聚总量力争突破1000亿条。

在“通”上,将推动数据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互联互通,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破解“数据孤岛”;建强数据流通交易场所,完善数据交易服务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

在“用”上,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率先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打造创新示范应用场景;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引导行业上下游企业数据安全开发利用,为中小企业用数赋能。

在“管”上,加快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与贯标,推动协同共管,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应用效能。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