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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反腐动态

2025年8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受贿一案。法院对被告人白廷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从地铁技术专家到国资委主任的职业轨迹

白廷辉1967年2月生,1992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地铁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地铁盾构公司经理,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上海申通集团总工程师,申通地铁集团副总裁,上海市水务局(海洋局)局长等职。2019年2月,白廷辉出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从履历来看,白廷辉长期在交通领域工作,特别是在上海地铁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担任重要技术和管理职务。上海地铁1号线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运营,成为中国大陆第三个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白廷辉作为地铁建设的技术专家和管理者,见证并参与了上海地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近9000万元

去年,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白廷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情况时称,经查,白廷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24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2024年8月,上海一中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时隔一年多,2025年8月5日,上海一中法院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党委委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及单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2005年至2023年间,白廷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91.43万余元。其受贿腐败行为贯穿于轨道交通、水务、国资管理等多个任职阶段,时间跨度长且涉及领域广泛。值得注意的是,自1998年起,他长期负责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4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等多条线路的工程建设与技术管理工作,在这一关键履职期间所涉受贿金额,即便置于轨道交通行业腐败案件的横向对比中,依然凸显出数额惊人的特点。这一案例深刻反映出工程建设领域在权力运行、项目监管等环节仍存在不容忽视的廉政风险隐患。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白廷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白廷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白廷辉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退缴赃款赃物等情节,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警示

白廷辉案件对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具有重要警示意义。作为曾经的地铁建设技术专家,白廷辉在申通地铁集团工作期间正值上海地铁网络快速发展时期。上海地铁从1993年1号线开通至今,已发展成为拥有20条运营线路、510座车站、运营里程837公里的庞大网络系统。

轨道交通建设涉及大量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款结算等环节,资金规模巨大,技术要求复杂,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能的空间。白廷辉利用其在申通地铁集团的技术权威和管理职权,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违背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

此案的审理和宣判,再次提醒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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