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奚伟;通讯员:廖慧 刘泽)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严处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对违法行为人朱某依法严处,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肇事逃逸还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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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还想跑?

此前凌晨时分,朱某驾驶鄂 WXXXX 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沿江大道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后逃逸。

事故发生后,武汉江汉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沿线监控录像追踪车辆轨迹,结合车辆登记信息核查等技术手段,快速锁定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朱某的身份信息。

次日,江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刁洪涛,程欢立即传唤朱某到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证据,8 月 6 日,武汉江汉交警依法对朱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驾驶证记 6 分、罚款 1600 元,同时处以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此外,朱某还需承担事故中受损车辆的全额维修赔偿责任。

江汉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勿心存侥幸。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