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职工能否从事副业?”这一话题备受关注。现实中,“揽私活”“赚外快”、违规兼职取酬者也不鲜见。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是典型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不仅违纪违法,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更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总体来看,有6类情形需特别注意——合规与否,关键在这几条“红线”。
一、有偿诊疗“接私活”
踩雷行为:私下承接手术、会诊、体检等收取现金或“感谢费”;擅用医院设备、耗材(如未计费试剂)开展个人业务。
纪律严卡:即使是在患者家中诊疗,若动用单位资源或依托职务影响力,均属违规!
地方加码:多地严管“飞刀”会诊,私自接单=非法行医+职务违纪双重追责!
二、经商办企业搞“私有化”
踩雷行为:开设/参股诊所、药店、医美机构;为亲属医药生意“开绿灯”(如优先采购、泄露招标信息)。
唯一例外: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审批可离岗创业,但严禁从事管辖领域相关经营!
惨痛教训:某医院后勤处长妻子开公司接本院项目,处长因“默许亲属谋利”遭双开!
三、有偿中介“卖患者”
踩雷行为:以“转诊”“推荐专家”为名,将患者引至特定私立机构收取“介绍费”;诱导购买指定高价药品耗材。
行业红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铁律:“转介患者牟利”即视为受贿,不论是否上班时间!
反腐数据:2024年医疗反腐案中,超30%涉及“隐性转诊回扣”,单笔微信转介费可达数万元!
四、违规兼职“踩边界”
踩雷行为:在药企、器械公司任职(如顾问、技术指导)或超范围取酬、拿分红。
高危预警:兼职单位若涉本院采购、监管领域,无论是否取酬均涉利益输送!
典型下场:某药剂科主任任药企“学术顾问”参与推广,被认定“利用处方权谋利”开除公职!
五、“挂证”躺赚?此路不通!
踩雷行为:将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药师证、护士执业证挂靠医药机构收取“挂名费”。
法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仅“挂名”不履职也属违规营利!
医疗警示:三甲医生证件挂靠民营医院,虽未坐诊仍被党内警告!
六、金融“影子”暗箱操作
踩雷行为:向医药代表高息放贷;利用药品招标、医保政策等内幕炒股;代持医药企业股份。
司法红线:某医保干部泄露集采名单助亲友炒股,按“内幕交易”罪移送司法!
哪些副业是在一定条件下
可以做呢?
01 体力劳动
如跑滴滴、送外卖等,需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且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
02 投稿赚稿费
通过撰写文章、小说、散文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
03 自媒体运营
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还不得违反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
04 专业技能服务
若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可接小型私活(如家电维修、PPT制作等),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05 健身/培训教练
若有健身教练、教师资格等资质,可兼职健身房教练或开设线上课程,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
06 农产品种植/养殖
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家庭农场种植或养殖,销售农产品(如蔬菜、家禽),需注意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注意事项:
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与职权相关的营利活动(如管辖范围内企业兼职、经营个体户等)。
报备单位:部分单位要求提前报备副业,建议咨询人事部门。
时间管理:确保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避免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引发纪律问题。
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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