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亩地被征走时,我们想着能拿到补偿款改善生活,没想到钱进了别人的口袋。”站在闽侯县南通镇古城村镜口自然村的征地旧址上,村民郑先生手里攥着泛黄的土地权属证明,声音因愤怒而颤抖。
集体征地款在责任部门转接下遭吞失
2017 年 12 月,福建省政府三次批准征用镜口村民小组 121.143 亩集体土地,用于闽江防洪工程(四期)及南通镇西环路工程扩征项目,每亩补偿标准为9.1万元,总补偿款1102.4286万元。按照规定,这笔钱应直接汇入镜口村民小组集体账户,可村民们等来的却是村干部的"暗箱操作"。
"镇政府把钱打到古城行政村账户后,黄某诚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补偿款 截留并转移到同伙村民群众中。"镜口村民翻出当年的征地协议,上面清晰写着征地范围包含镜口自然村的农田、果园,还有40 多亩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等集体公共用地,这些财产的补偿款都在未公示权属证明之下消失。但直到 2025年,镜口小组的账户上仍未收到分文补偿款,反倒是徐某俤、林某龙、唐某文 等几位村民的账户上多了几十万甚至近百万元的"意外之财"。
镜口村民算过一笔账:徐某俤有 1 亩地左右承包地用于建房,实际征用土地只有1亩余,却通过虚报征地面积(3.5 亩)和伪造果树数量,拿到近 60 万元补偿;林某龙 1.1 亩地获赔 22 万元,唐某文 2.6 亩地获赔 30 余万元,"这些人的补偿标准比正常情况高出一倍还多,钱全是从我们集体款里抠出来的!"
当村民们向领导反映情况时,竟然的得到的回应时无礼的怒骂和驱赶,现场的争吵让村民对当地村领导已经心灰意冷,从恶劣的态度和粗暴的行为中,村民已经感受不到为民做主和谋幸福影子。
造假清单背后的利益链条,村民签名遭伪造
在村民们搜集的证据中,一份《土地权属地类确认书》揭开了更大的猫腻。 确认书显示,征地范围内的40 多亩公共用地补偿款,本应用于改善村民福利,
却被黄某诚以"统筹使用"的名义截留。而徐某俤等人的补偿清单上,果树种植密度更是离谱到违背常识——据一份《地面物清点汇总表》(徐某俤名下)显示,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常规测算标准有一块承包地2.43亩的土地实际上有一亩地左右用于建房,只剩下面积一亩多的承包地。在补偿核算中竟涉及荔枝、龙眼等果树 103株。其中,胸径30-50厘米的果树达38株获得补偿,50-60厘米的有9株,60-65厘米的龙眼树和荔枝树共3株——仅胸径小于 30 厘米的果树就有53株获得补偿,合计是103棵。假设没有用承包地建房,就按 2.43 亩土地上胸径大于 30 厘米的果树合理承载量最多为 44 株(2.43×18≈43.74),而该地块中胸径 30 厘米以上的果树实际补偿数量达 50 株,大于 30 厘米的果树超出合理承载量约 13.6%,何况还有胸径小于 30 厘米的果树有53株以及建房后实际征地面积仅有1亩余,对应的总补偿金额却高达 39.4530万元。这一数据差异引发了对补偿核算合理性的关注。
"这哪是种地?分明是在纸上画树骗钱!"镜口村民指着清单上的数字气得 发抖,"黄某诚连村民的签名都敢伪造,就为了让这份假方案看起来合法。"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必须经村民会议表决,但镜口小 组的村民们从未见过相关通知,更别说参与讨论
八年维权当球踢,小镇县城不作为
从 2017 年征地至今,镜口村民小组的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难。他们一次次 向镇政府、县纪委提交材料,换来的却是:2020 年镇政府称"征迁公告已张贴", 否认村民的诉求;2025 年 好不容易盼来高院"撤销原裁定"的决定,却发现被挪用的款项早已被挥霍一空。
村民多次申请公开补偿方案,南通镇人民政府失职,村委会拒不公开,镇政 府未责令整改;联名举报黄某诚后,镇政府未启动调查。原镇包村政法副书记黄某顺在徐某俤、林某龙的《补偿款报销单》上签字背书,为违规补偿站台,还在征地冲突中辱骂村民。2025年信访答复称“补偿款已发放到位 ”,却回避40亩公共 用地补偿款去向等关键问题。
镜口村民几年来向县,市,省纪委监委举报后,未收到书面答复,仅南通镇纪委电话告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调查流于形式。县纪委监委将诉求层层推诿,八年未解决实质问题,导致集体权益持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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