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
和《广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在穗群众(不限户籍)
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一) 发放临时救助金
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人均不超过本市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3927元)。开展先行急难救助的,救助标准人均不超过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2618元)。
(二) 发放实物
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受理临时救助的区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等方式予以救助。
(三) 转介服务
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协助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帮忙转介。
如遇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
急难时刻如何求助?
发现有流浪人士需救助?
拨打下方电话!
救助力量及时跟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州市救助管理机构一览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41号
☎ 电话:020-37280416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果园五路9号
☎ 电话:020-82266873
临时庇护场所
☎ 24小时红棉热线服务:020-66600999
来 源:广州新闻电台、广州白云发布
编辑:花无缺
“花都融媒视频号”内容推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