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出行无小事
涉客安全请牢记
暑假期间,群众出行需求剧增,客流量大,加之受台风、汛期、高温及强对流天气的影响,水上涉客安全风险显著提升。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涉客船舶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刻不容缓,驾船 “九做到”,乘船“七注意”,客(渡)船安全航行“十不准”,安全提醒请牢记!
事故案例警示
01
案例一
2025年2月25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发生一起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垃圾清洁回收船“怀绿水1号”与客船“湘沅陵客0301”碰撞,造成客船沉没,3人获救,2人死亡,14人失踪。
02
案例二
2025年5月4日16时40分许,贵州毕节市黔西市新仁乡化屋村百里画廊景区发生游船倾覆事故。事故最终造成10人死亡,70人受伤。
03
案例三
2025年7月5日1600时许,湖南郴州资兴市东江湖白廊景区一游船突遇11级大风造成侧翻,事故造成船上29人落水,其中27人获救,1人死亡、1人失踪。
事故教训非常深刻,令人心痛。我们作为船员要怎么做?
渡运安全无小事。为确保群众水上出行安全,海事部门现对辖区客(渡)船作出以下安全提醒:
客(渡)船航行安全“九做到”
一要做到:每日开航前,开展安全自查并填写自查清单,确保重要设备正常,确保船舶安全适航。
二要做到:每日停航时,如实填写船舶进出港报告,填报航次数、乘客人数及船员等信息。
三要做到:开航前,船员不得饮酒,避免疲劳驾驶;航行中,严禁接打电话、玩手机等不安全行为。
四要做到:及时收集气象水文信息,遵守禁限航规定;洪水、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不冒险;及时停渡不夜航。
五要做到:维护好乘客上下船秩序;严禁超定额载运乘客;严禁客渡船违规载运三轮车、汽车等。
六要做到:航行时,加强瞭望,按规定使用声响信号;开启VHF并规范使用,与航经渡口水域船舶保持联系;及时主动避让顺航道航行船舶。
七要做到:积极劝导过渡人员穿戴救生衣,保持救生衣干净整洁。
八要做到: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改渡船安全隐患。
九要做到:定期开展渡船应急演练,及时做好相应记录。
客(渡)船安全航行“十不准”
一不准:船员喝酒、疲劳,不准开航。
二不准:配员不足,不准开航。
三不准:超载超限,不准开航。
四不准:船舶、船员证书过期,不准开航。
五不准:缺陷、隐患未纠正,不准开航。
六不准:船上有禁运物品的,不准开航。
七不准:乘客未穿戴好救生衣时,不准开航。
八不准: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危及航行安全时,不准开航。
九不准:出现洪水、水流较大达到停渡水位时,不准开航。
十不准:航行中驾驶员不准玩手机等电子产品。
我是一名普通乘客,我准备带家人出去玩,乘船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无论是乘船游玩还是临时过渡,作为乘客要如何确保自身安全,这份注意事项您要了解:
乘船“七注意”
一要注意:选乘正规客(渡)船,不要乘坐渔船、农用船和“三无”船。
二要注意:遵守乘船秩序,待船靠稳、跳板安置好后,依次排队、先下后上。上船先车后人,下船先人后车。
三要注意:乘坐汽车、摩托车或骑自行车等车辆搭载渡船时,应“人车分离”渡运。
四要注意:不携带鞭炮、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船。
五要注意:上船后,熟悉救生衣、救生圈、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牢记安全逃生通道。
六要注意:超载船只不要乘坐;遇大风、大雾、洪水时不乘渡船;行驶途中遇大风、雷雨等突发恶劣天气时,应听从指挥,随船避险。
七要注意:不到驾驶台、机舱等重要处所,不随意触动船舶消防、救生设备;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将手、脚伸出船外戏水;不要集中在船的一侧,以防影响船舶稳性。
来源 | 贵港海事局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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