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
防控形势严峻
近期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执法人员
对辖区内公共场所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落细
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防控措施
积极清理积水
期间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
依法予以处理
截至目前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已对
导致蚊虫孳生的机构
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8月6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酒店、沐足店等公共场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的灭蚊措施落实情况、卫生台账记录以及天台等区域的积水清理情况。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机构安装了灭蚊设施,并及时清理了天台杂草、积水,但有少部分机构的天台仍存在盆栽容器积水未清理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将面临处罚。
执法人员强调
当前正值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
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及时清理各类积水
消除蚊虫孳生环境
切实防范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等
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工作人员在社区开展“两热”防控宣传
▲工作人员在社区开展防蚊灭蚊工作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8月1日,白云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后院存在垃圾堆积现象,多处积水可见蚊幼虫游动,周围有成蚊飞出,且下水道未安装防蚊设施。该机构因未及时清理垃圾和清除室外积水,导致蚊虫孳生,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8月2日,执法人员检查某机构时发现,其室内地面摆放的植物底部水盆存在积水,且积水中可见蚊幼虫活动。该机构因未及时清除室内外积水,未能有效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同样对该机构作出警告处罚。
相关法规
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2021修订)》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除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需做好以下防治工作: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以控制蚊虫孳生;规范垃圾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妥善处理人和禽畜粪便;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该规定第十七条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存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单位和住户,将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
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对堆积垃圾或粪池粪缸不密封而孳生蝇蛆的,也将面临类似处罚;
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同样要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理。
以上典型案例
请各单位、市民务必引以为戒
❗❗❗
当前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已建立
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通过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督促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接下来,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对拒不落实
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的相关单位
依法从严处理
确保“两热”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是预防蚊媒传染病的关键环节
呼吁广大市民
及时清理家中积水
文:方洽旋
图:方洽旋 白云融媒往期
编辑:陈若兰 苏可欣
审核:廖真怡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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