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渭滨发布

2025年8月6日上午,宝鸡市渭滨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羊国义主持,副主任苏青、王文庆、王建强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人事任免职责,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依法决定:

任命梁丹军同志为渭滨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任命韩会元同志为渭滨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宏剑同志为渭滨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接受吴昱昕同志辞去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接受张向宏同志辞去渭滨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根据任职相关规定,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