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德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规范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德州市卫健委将截至2025年8月1日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参与托育事业,共同推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规定, 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幼儿园需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而备案申请表中,包含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及健康证明;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卫生评价报告;提供餐饮服务的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与安全有关的诸多情形。
备案,是国家对部分行业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是行政监管的一种必要手段,机构必须进行备案,才能合规。
本文同步推送至: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客户端。
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