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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卓尼国道逆行暴力冲突】

8月2日那天,甘肃卓尼县国道248线的一个“U型”弯道上,出事了。摩友王先生,35岁,骑着他的贝纳利522X摩托车,正往扎尕那景区去。突然就冒出一辆鲁H牌照的白色奔驰,逆行超车,直接就冲着他来了。

那地方路窄,也就刚够两辆车错开,王先生的位置靠外,旁边就是百米深的悬崖,只能赶紧贴着栏杆把车刹住。结果奔驰车没等对向的车过去,就硬挤上来,贴着摩托车。王先生为了稳住他那300公斤重的摩托车,不小心就碰到了奔驰车

这下可坏了,奔驰上的女司机田某某,立马就下来了,上去就猛踹摩托车的尾箱,还捡了块石头,一边骂一边威胁。她同行的男的倒是劝了好几回,也道了歉,可女司机情绪一直很激动。后来还是旁边的游客过来把他们拉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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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司机违法链条后果】

而田某某的违法行为,远不止逆行超车这一桩。

首先在那急弯处逆向超车,就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时王先生旁边就是百米悬崖,这一下直接把人逼到了生死边缘。

可她下车后还没完,上来就猛踹摩托车尾箱,那下脚的力道,当场就把尾箱锁给踹坏了。

王先生当时被游客劝离后,也没顾上细看,骑着车又往前开了约莫100公里,才发现尾箱不见了——里头装着他所有的个人证件,那尾箱单个就值2000来块,配齐一套下来花了5800多块呢。

后来才知道,行车记录仪还有后方车辆的视频,都清清楚楚拍下了田某某踹车、捡石头威胁、嘴里不干不净骂人的全过程,这么一来,她的行为早就从单纯的交通违法,变成故意损坏财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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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道歉拒赔偿的责任傲慢】

事发后,王先生发现尾箱丢了,里头的证件也没了,只能报了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再公开道个歉。

可田某某那边呢,就一句话:道歉可以,赔偿免谈。

王先生后来跟人说,迭部县公安局的民警告诉他,“对方称可以道歉,但不愿赔偿”。

这算怎么回事?明明自己做错了,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想把事儿了了?

自己踹坏尾箱导致东西丢失,人家损失实实在在摆在那儿,却连赔偿都不肯,这哪是认错?

分明是对自己违法后果的漠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算是彻底缺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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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失败警方介入回应】

8月3日,王先生报了警,警察那边也介入了。因为事发地正好在迭部县和卓尼县的交界处,一开始两地警方都介入了调查,后来才确认这事儿归卓尼县公安局管。

8月5日,卓尼县公安局通报说,双方调解均不接受,说白了就是双方都没谈拢。现在警方已经派出工作组去当事人所在地进一步调查,说是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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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舆论下权益退让】

可事情到这儿还没完。王先生这边为了处理这事,来回跑了500多公里配合调查,奔驰方却始终咬着“只道歉不赔偿”不放。

更让他糟心的是,事件在网上传开后,不少风凉话就来了——有人说他“小题大做”“想讹钱”,甚至还有人质疑“尾箱是不是本来就质量差,踹一下就掉了”。这些话像针一样扎人,王先生本来就因为证件丢失、尾箱找不回来憋着一肚子委屈,这下更是身心俱疲。

8月5日他跟记者说的时候,声音都透着累:“现在我也不追究了,就照程序走就行了。”赔偿?他摆摆手,“舆论这么大,好像我专门讹人一样,拿个两三千块钱,也补偿不了我多少,太折腾了。”

谁还记得他发现尾箱丢了后,原路返回找了十多公里都没找到,里头装着身份证、驾驶证,补办这些证件要跑多少路、费多少事?这些委屈,最后都被一句“息事宁人”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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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看逆行暴力成本】

田某某在U型弯道逆行超车,这首先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交警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明摆着的交通违法。

而她下车后故意踹击摩托车尾箱,导致尾箱锁损坏、后续行驶中丢失,里面还装着王先生所有个人证件,这性质就更严重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是经调查确认尾箱丢失确实是她踹车直接导致,那这违法成本可就不是简单道个歉就能了结的。

毕竟尾箱单个价值2000元,全套配置5800余元,加上证件补办的麻烦,这些损失都得有人承担。

道歉归道歉,赔偿归赔偿,行政责任更是不能少,哪能一句“愿意道歉”就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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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规则危及公共安全】

田某某这事,看着是她跟王先生的私人纠纷,其实根本不是。

她在U型弯道逆行超车,旁边就是百米悬崖,这哪是开车?这是拿别人的命当儿戏。

下车还踹车、捡石头威胁,完了尾箱丢了、证件没了,人家要赔偿,她倒好,一句“道歉可以,赔偿免谈”就想打发。

这哪是“知错”?分明是“知错不改”——知道自己逆行违法,知道踹车不对,就是不想承担后果。

要是大家都学她这样,开车想逆行就逆行,碰了别人东西还不肯赔,那路上还能有安生日子过?

今天她逼停的是王先生,明天说不定谁就被逆行的车逼下悬崖;今天她踹坏尾箱不赔,明天就有人砸了别人车窗说句“对不起”就完事。

规则这东西,你不守,我不守,最后大家都得暴露在危险里。

公共安全的底线,可不是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能守住的,得靠每个人把规则当回事,做错了就得认,该赔偿就赔偿,不然“知错不改”的风气一旦起来,早晚有一天,危险就轮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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