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划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非罪的界限?
挪用特定款物,只有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犯罪。对于一般的挪用行为,则不能按犯罪处理,可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罚。
二、如何划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1.侵犯的对象不同。
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有关特定的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专项款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2.挪用的用途不同。
前者是挪用特定款物作其他公用,如果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应定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而后者是挪用后归自已或他人使用。
三、如何划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侵犯的对象不同。
前者侵犯的对象是有关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而后者侵犯的对象是公款,其对象范围大于特定款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前者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而后者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3.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
前者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的目的不同。
前者的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他用,即改变国家特定款物的用途,但仍为公用范畴,如果是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则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而后者的目的则是归个人或者借给他人使用,包括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
四、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273条规定,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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