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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出现一批

未上牌共享电单车

突破我市中心城区

共享电单车控制总量的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

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共享交通市场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合法权益。行动中,联合执法组重点在城南新区、象山大道、金龙泉大道等违规投放集中区域展开巡查,依法对未取得牌照车辆进行统一处理、集中存放。联合执法组在现场发现,该批未悬挂牌照的共享电单车均为哈啰电单车,车辆存在严重老化痕迹、配备的部分头盔有划痕,未按规定区域停放。擅自超量投放共享电单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荆门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累计清理违规投放车辆234辆,相关车辆已转运至掇刀区团林镇团林公交停车场集中存放。

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共享电单车投放有规范的流程,需经过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市公安交警部门上牌等环节,市民骑行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的车辆,自身安全和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违规停放车辆侵占人行道、公交站点的行为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

下一步,三部门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秩序环境,及时消除违规超量投放共享电单车潜在的安全隐患,严防违规超投行为反弹。市民可通过12328交通热线举报违规运营行为。据悉,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民出行需求、道路和停放设施资源,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控制总量为5000辆,目前市场供给已满足需求,暂无新增运营企业及车辆投放计划。

来源: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

编辑/余仙茹 二审/刘思晴 终审/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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