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滨州市、县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组织开展了暑期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现将部分违规校外培训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01

邹平市乐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经查,该机构存在违规泄露学生信息行为。邹平市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机构涉事人员处以5000的罚款。

02

无棣县时代华庭小区居民楼“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教学点

经查,该教学点无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该教学点立即停止办学并处以罚款2000元。

03

青岛金石伴读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滨州第二分公司

经查,该机构涉嫌暑期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家长费用,并对其提出严重警告。

04

滨州市君格托管有限公司

经查,该机构涉嫌暑期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家长费用,并对其提出严重警告。

05

沾化区下洼镇枣乡三路“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教学点

经查,该教学点存在“无证办学”违规行为。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规予以关停。

06

滨州青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该机构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规予以关停。

以上问题暴露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教学点等存在“隐形变异”“无证无照”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问题。教育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塑造更加健康的校外培训生态。

同时,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仔细核实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师资情况和培训场地安全等信息,主动拒绝违规学科类培训,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供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州市教育局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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