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都约定了实行特殊工时制,即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那么,企业如何向行政部门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记者近日联合成华区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和答疑。
问:哪些职工可实行特殊工时制?
答: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2.单位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
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电、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问:哪些单位可以申请特殊工时制度?
答:成华区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或工作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另外,在成华区范围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问:办理流程具体有哪些步骤?
答:第一步:申请人向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66号,成华区政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出具书面凭证接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由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二步: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区行政审批局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批准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复函。
第三步: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快递寄送办理结果或申请人凭接件凭证在一楼发证窗口领取。
问: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答:1.《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申请表》(后附《特殊工时员工花名册》);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应书面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合同样本复印件;4.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方案;5.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前期执行情况及前期批复;6.企业工会意见,含《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工会章、《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到会职工签名。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应提供《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大会的决议》及到会职工签名。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答:特殊工时制(含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应当经过行政部门批准。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内容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首要条件。用人单位如果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实行特殊工时制,但事先未经行政部门批准的,该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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