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难受。”

六岁的儿子乐乐满脸通红,捂着胸口,咳得像个风箱。

他小手指着里屋,眼泪汪汪地憋出一句。

“爷爷……爷爷让我学抽烟,呛死我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被人狠狠砸了一闷棍。

01

我叫李娟,今年三十二,嫁到老王家已经八年了。

此刻,我正站在客厅里,手里还拿着刚从阳台收回来的,带着阳光味道的干衣服。

就在几秒钟前,我还在哼着歌,想着晚上给儿子做他最爱吃的可乐鸡翅。

生活虽然平淡,甚至有些琐碎,但我总能从这些微小的事情里找到一点属于自己的甜。

可儿子乐乐这句话,像是一盆冰水,从我的天灵盖一直浇到脚后跟,浇灭了我所有的甜。

我手里的衣服“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我冲进里屋。

一股浓烈又辛辣的劣质烟草味扑面而来,比外面三十八度的高温还要让人窒息。

公公正盘腿坐在床上,手里夹着一根卷得歪歪扭扭的旱烟,正美滋滋地吞云吐雾。

他面前的旧木桌上,摆着一个敞口的玻璃瓶,里面塞满了黑黄色的烟丝。

整个房间,从发黄的墙壁到灰色的床单,都浸透了这种让人头晕脑胀的味道。

而公公的脚边,那个红色的塑料痰盂里,赫然扔着一个还带着点湿润口水印的烟屁股。

那个尺寸,一看就是被人小心翼翼地掐灭的,跟我儿子小嘴里描述的场景,一模一样。

我的血一下子就冲到了头顶。

结婚前,王强拍着胸脯跟我保证,他爸是个特实在的老实人,就是有点农村老家的旧习惯,让我多担待。

我当时傻乎乎地信了,觉得谁家老人没点小毛病,只要人心眼不坏就行。

可住到一起才发现,这哪是旧习惯,这简直是刻在骨子里的自私和对他人的漠视。

他可以在我刚拖干净的地板上,穿着沾满泥的鞋子走来走去,留下一个个灰色的脚印。

他可以当着全家人的面,把鱼刺和骨头“噗”地一声直接吐在饭桌上。

他可以用我新买的、准备自己用的毛巾,擦他刚抠完脚的油腻大手。

他会在我忙了一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的时候,指着一桌子菜,嫌弃我炒的青菜不清脆,烧的豆腐没味道。

为了这些事,我跟王强抱怨过无数次。

王强每次都用同样的话来搪塞我。

“我爸一辈子在农村,苦过来的,你让他咋改?”

“他不是故意的,就是习惯了,你忍忍吧,啊?”

行,这些我都忍了。

就当是替王强尽孝,就当是为这个家做贡献。

可这一次,我忍无可忍。

那时我怀胎十月,每天挺着大肚子,感受着他在我身体里一点点长大,最后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是我半夜不睡觉,一遍遍喂奶换尿布,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宝贝儿子。

“爸!”

我努力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但开口的瞬间,我自己都听到了那份压抑不住的愤怒。

“乐乐才六岁,他的气管和肺都还没发育好,受不了这个烟味。”

“您以后能不能别在他跟前抽烟了?”

“更不能……更不能教他抽烟!”

公公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又慢悠悠地吸了一大口,然后从两个鼻孔里喷出两道浓浓的白烟,对着我。

他从鼻腔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

“你懂个啥?”

他磕了磕烟灰,那烟灰直接掉在了床单上,烫出一个小小的黑点。

“我们那个年代,半大小子哪个不来两口?这叫提前学着当男人!”

“再说了,你生的儿子,身子骨咋就这么弱不禁风?”

“碰一下就坏了?这是金疙瘩还是瓷娃娃啊?城里人就是娇气!”

02

我气得浑身发抖,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反驳不出来。

我算是看透了,跟这种活在自己世界里的老顽固,讲道理就是对牛弹琴。

他根本不觉得这是错,甚至还觉得这是为我儿子好,是在传授他所谓的“男人经验”。

我一把抱起还在旁边委屈地抹眼泪的儿子,转身就走。

回到我们自己那间十几平米的小房间,“砰”的一声,我把门重重地关上,也隔绝了外面那让人作呕的烟味。

乐乐趴在我的怀里,小小的身体还在因为压抑的哭泣而一抽一抽的。

“妈,那个烟好臭好臭,比垃圾桶还难闻。”

“爷爷还非让我吸,他说不吸就不是我们老王家的种,说我像个女孩子。”

“我吸了一口,嗓子就跟吞了火一样,咳得停不下来,爷爷还在旁边笑我……”

我听着儿子断断续续的哭诉,心疼得像是被一只手死死攥住,喘不过气。

我摸着儿子的背,一下又一下,声音哽咽。

“是妈妈不好,是妈妈没保护好你。”

“宝宝不哭,咱不哭了。”

“以后爷爷再让你干任何你不喜欢的事,你不用听,你就跑过来告诉妈妈,知道吗?妈妈给你做主。”

乐乐懂事地点点头,把小脸埋在我脖子里,蹭了蹭。

晚上九点,王强终于一身酒气地回来了。

他现在是个小包工头,应酬越来越多,回家也越来越晚。

我一言不发地给他端上我早就热好的饭菜,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等他洗完澡,把孩子哄睡着了,我才把他拉到房里,关上了门。

“王强,我跟你说个事。”

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客观,不想让他觉得我在小题大做。

“今天,你爸教乐乐抽烟了。”

我死死地盯着他的脸,想从上面看到一丝一毫的震惊和愤怒。

然而,我失望了。

王强只是愣了一下,随即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

“我当多大点事儿呢?”

“嗨,我小时候,咱爸也这么逗过我,不也没事吗?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小孩子嘛,对啥都好奇,他就是带着乐乐玩玩而已,你别当真。”

我的心,一瞬间就沉到了谷底。

那股从脚底板冒出来的凉气,比冬天没暖气的屋子还要冷。

“玩玩?”我拔高了声音,“你管一个六岁的孩子,吸那种呛人的旱烟,叫玩玩?”

“王强,那是你亲儿子!你就一点都不心疼吗?”

王强看我真急了,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取而代代的是一种熟悉的不耐烦和敷衍。

他一边掏出手机,点开短视频,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我爸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没坏心眼,就是爱开个玩笑。”

“他一个老头子,你还想跟他咋样?难道我还能去骂他一顿?”

“李娟,你能不能成熟点?别总因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我闹,我上班累一天了,就想清静清静。”

他说完,甚至都没再看我一眼,把手机音量调大,专心致志地看着里面那些吵闹的视频,身体一翻,就背对着我。

没一会儿,均匀的呼噜声就和手机里的音乐声混在了一起。

我躺在黑暗里,眼睛睁得老大,看着天花板上被窗外路灯映出的、模糊的光斑。

鸡毛蒜皮的小事。

原来在我这里天大的事,在他眼里,不过是四个字而已。

好。

真好。

你们都觉得这是小事。

你们都觉得我小题大做,无理取闹。

既然道理讲不通,那我就用你们老王家的方式,来解决一下这件“小事”。

03

从第二天开始,我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我不再抱怨,不再争吵,脸上甚至还挂上了淡淡的微笑。

早上,我比平时早起半小时,给全家做好了早饭。

公公起床后,照旧在他屋里吞云吐雾,然后走出来,对我做的早饭挑三拣四。

“这粥稀得能照见人影儿,油条也不脆。”

我赔着笑脸:“爸,是我没做好,明天我早点去买刚出锅的。”

王强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大概是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他上班前,还特意拉住我,小声说:“娟儿,这就对了嘛,家和万事兴。”

我微笑着点点头,目送他出门。

转过身,我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家和万事兴?

兴的,是你们王家的“兴”吧?

又过了两天,晚饭桌上,又出事了。

公公喝了点小酒,兴致很高。

他用自己的筷子,夹了一块花生米,在自己的酒杯里蘸了蘸那高度的二锅头,然后笑嘻嘻地递到乐乐嘴边。

“来,乖孙子,尝尝这个,这个比烟带劲儿!是真男人的饮料!”

乐乐吓得直往我身后躲。

王强就坐在旁边,他不仅没阻止,反而哈哈大笑。

“爸,你可别把乐乐灌醉了!这小子酒量不行,不像我!”

公公得意地扬了扬眉毛:“那得练!从小练!”

我看着眼前这父慈子孝的一幕,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我默默地把乐乐的碗拉到我身边,给他夹了一筷子青菜。

那一刻,我心里最后一点犹豫和不忍,也全都烟消云散了。

这个家,这个根,已经烂了。

要想让我儿子好好地长,就必须下猛药,把烂掉的部分,亲手剜掉!

我的念头,像是在水泥地里钻出来的钢筋,无比坚定。

于是,我抬起头,对着公公露出了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

“爸,最近天热,您胃口不好,明天想吃点啥开开胃?我给您做。”

公公被我这突如其来的“孝顺”弄得一愣,随即满意地咂了咂嘴,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带着一股指点江山的派头。

“明天,去市场给我称两斤好排骨,要做红烧的!”

“记住,多放糖,少放盐,要烧得烂烂的,一抿就脱骨的那种!”

“好嘞,爸,您就瞧好吧!”

我应得那叫一个干脆。

王强在旁边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眼神里全是赞许。

我看着他那张自以为是的脸,心里冷笑。

顺当?

马上,就会顺当得让你们这辈子都忘不掉。

04

第二天,我特意请了半天假。

我去了离家五公里外,那个最新鲜、最贵的生鲜超市。

我走到猪肉铺前,仔仔细细地挑了半天。

最后,我指着那条形态最好,肥瘦最均匀的猪肋排,对师傅说。

“老板,就要这条,整条都要。”

“要带脆骨的,我家老爷子牙口不好,但就好这一口。”

我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孝顺和体贴。

老板麻利地称重、砍块,我付了钱,提着这沉甸甸的“希望”,回了家。

一进门,我就扎上围裙,一头钻进了厨房。

我把那副精美的排骨放在水龙头下,一遍又一遍地冲洗,洗掉上面最后一丝血水。

然后是焯水,撇去浮沫,每一个步骤,我都做得无比认真,带着一种近乎神圣的仪式感。

这哪里是在做饭,这分明是在打造一件艺术品。

我热好锅,倒上比平时多一倍的油。

等油烧得滚烫,我抓了一大把冰糖扔进去。

看着那晶莹的冰糖在热油里慢慢融化,从翻起白色的小泡,到变成诱人的琥珀色。

就是现在!

我把沥干水分的排骨“哗啦”一下全部倒进锅里,快速翻炒。

“刺啦——”一声,浓郁的肉香和焦糖香瞬间就爆满了整个厨房,霸道地钻进每一个角落。

我熟练地加入葱段、姜片、八角、香叶,沿着锅边淋入一圈料酒,再倒入没过排骨的开水。

我盖上锅盖,把火调到最小。

就这么,小火慢炖。

炖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比平时多用了半个钟头。

等到厨房里的肉香,已经浓得化不开,连楼道里都飘满了味道的时候,我才开大火收汁,关了火。

锅里的排骨,每一块都裹着亮晶晶的芡汁,色泽红亮得像玛瑙,汤汁浓稠得能挂在筷子上。

我用筷子轻轻碰了一下,那肉,真的就像公公要求的那样,颤巍巍地从骨头上滑了下来。

我敢用我的人格担保,这是我嫁到王家八年来,做得最好、最完美的一盘红烧排骨。

05

我小心翼翼地把这一大盘热气腾腾、香气逼人的红烧排骨端上了桌。

我还特意用了家里最大、最漂亮的那个白瓷盘子,红色的肉汁衬着白色的盘底,显得格外诱人。

我把这盘“重头戏”端端正正地摆在了公公的面前。

他又炒了两个他自己爱吃的素菜,一个醋溜白菜,一个蒜蓉菠菜,蒸了一大锅白米饭。

饭菜的香气,让这个不大的家,暂时显得无比温馨和谐。

公公的眼睛,从排骨端上桌的那一刻起,就没离开过。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搓了搓手,脸上全是迫不及待的、毫不掩饰的喜悦。

王强也像个孩子一样凑过来看,使劲吸了吸鼻子,一个劲儿地夸我。

“媳妇儿,行啊你!今天这手艺绝了啊!这颜色,这香味,五星级大厨也就这水平了!”

我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我沉默地给王强和儿子都盛好了饭,又给他们各自夹了一筷子青菜。

然后,我抬起头,看着坐在主位上,已经有些等不及的公公,脸上的笑容温柔又体贴,堪称一个完美儿媳的典范。

整个过程里,公公一句话都没有。

他没有问我今天上班累不累,没有问我为了这顿饭在厨房里站了多久,更没有对我说一句哪怕是最客套的“辛苦了”。

在他眼里,这一切,都像是天经地义,是我作为一个儿媳妇,应该做的。

我心底最后一点点可笑的、名为“亲情”的温度,也在这片沉默中,彻底凉透了。

我笑着对他说,声音不大,但足够清晰。

“爸,您赶紧趁热吃吧。”

“这排骨,是我特意为您一个人做的。”

公公听了这话,高兴得不得了,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菊花。

他觉得自己的家庭地位得到了充分的肯定,觉得我这个儿媳妇终于被他“调教”好了。

他毫不客气地伸出他那双油腻的筷子,在盘子里扒拉了一下,无视了旁边小块的,精准地夹起了最大、最肥美、带着最多肉的那一块。

然后,就那么仰着头,张开嘴,直接往嘴里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