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网上购物图便宜,没曾想却遇到糟心事!去年6月,惠东的邱女士在某二手平台看到一台标称全新的品牌立式空调,价格仅是官网售价的一半,心动下单后,商家却玩起了“虚假发货”的把戏,邱女士钱货两空,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去年6月,惠东的邱女士家中需要购置一台空调,想着或许二手平台上的货品会比较便宜,于是便打开网页,仔细找寻了一番。很快,邱女士在某二手购物平台上看到了一款标注着全新产品的某品牌立式空调。最重要的是,这台空调的售价和官方渠道相比,便宜了将近一半。
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游:2024年6月份 ,邱女士通过某平台向被告购买了一台立式空调,价格是3400元,当天购买货物时就支付了3400元的货款。
当时,邱女士付完款后还专门询问了商家何时可以发货,商家表示,这款特价产品并非现货,发货需要等待一两周时间。考虑到这台空调价格着实便宜,邱女士还是决定等一等。
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游:邱女士当时也没有留意后续的货物是不是实际有物流信息,过了11天,邱女士再次登录该平台时,就发现该货物被确认收货。其找到商家,商家表示会帮她延长收货时间,但是几天之后,邱女士发现还是没有物流信息 ,也没有帮她延长收货,随后她再联系商家,即本案的被告 ,商家就已经没有再跟她沟通联系了。
原以为还要一两周才会发货,因而在此期间,邱女士也没有再查看订单,谁知再次打开软件的时候,邱女士却傻了眼,空调不仅显示已经发货,自己这边还确认收货了,而事实上,自己却是连空调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游:所以邱女士向平台申请,平台披露了被告的信息 ,邱女士就通过向我们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货款3400元。
那么,邱女士的诉求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法院审理认为,邱女士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空调,和卖家之间建立的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全面履行合同。
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游:这个商家实际是没有发货的,他存在虚假发货的情况。我们根据原告提供的两个人的聊天记录、交易的信息、还有她的发货情况,发现她的物流信息显示是空白的,是没有实际发货的,存在商家虚假发货的情况。所以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他们的买卖合同。
那么,在这起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平台作为中间方,又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的过失呢?平台方又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
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游:原告要求平台介入的时候,平台是主动披露了 被告的商家信息,所以在这个案件里面,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她是撤回对平台的起诉。如果你向平台申请披露商家的信息,平台不披露这些信息的话,那么平台也会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卖家退还邱女士的购物款项3400元。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线上购物时应保存聊天记录、物流截图等证据,如果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平台申诉或司法途径维权。同时这起案件也警示交易平台,应当履行资质审核、信息披露或资金监管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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