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用人单位社保缴纳义务作出刚性规定。根据该解释,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各类"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将一律视为无效条款。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司法解释,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社保缴纳执行难题,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及餐饮服务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

新规主要包含三大突破性规定:

刚性缴纳原则:彻底否定任何形式的社保豁免约定,无论是劳资双方协商一致,还是劳动者单方面作出的放弃声明;

维权保障机制: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时的单方解约权,并可依法主张N+1的经济补偿;

资金追偿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保后,对已发放给劳动者的社保现金补贴享有追索权。

处罚措施方面,新规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违规企业除需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外,还将面临最高三倍的行政罚款;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赔偿责任将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得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转嫁风险。这一规定显著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扭转了部分企业逃避社保责任的现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