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伍勇 摄影报道
近期,由于德阳持续高温天气,游泳成为热门降暑方式,但一些市民游“野泳”,也产生安全隐患。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少部分市民在东湖水库游泳,面对宣传人员劝阻,还称“安全我们自己负责”。
8月4日,德阳市公园管护中心、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局共同发布《关于禁止在东湖水库游泳、戏水、垂钓的通告》。通告表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东湖水库全域范围内游泳、戏水、垂钓及开展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活动。
多部门联合发布禁止游泳公告
通告解释称,东湖水库水情复杂、水温变化大,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救援难度极大。对于罔顾安全管理规定及通告要求,违反规定、不听劝导,擅自下水游泳、戏水、垂钓等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全部后果。对拒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
8月8日,通告发出4天后,记者进行实地探访。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记者围绕东湖水库环行一周,并未发现有游泳人员,在东湖公园内,禁止游泳的各类警示牌随处可见。在市民容易下水游泳的地方,还设置有专门宣传点。
东湖水库设置的宣传点
“现在没人下去游泳了,不准游了,白天晚上都不可以。”东湖公园内一位商户老板告诉记者,之前有些老人会下去游泳,现在宣传和处罚力度变大,就没人下去游泳了。
据悉,在东湖山公园的入园须知中,有明令禁止在公园中游泳和垂钓等规定,东湖水库最深处可达20米,且库岸斜坡陡峭,极易导致人员瞬间滑入深不可测的深水区。夏季表层水温暖舒适,但底层水温骤降,温差可达10℃,极易引发游泳者剧烈抽筋,迅速丧失自救能力。
公告发出后,违规游泳劝阻拒不改正者,相关部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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