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近日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定义、审批权限、执行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等关键内容,以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制度规定,拉卡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需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品种及双方权利义务。在审批权限方面,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需董事会批准;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需股东大会批准。
制度特别强调现金管理业务,包括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在信息披露方面,拉卡拉需及时披露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资金来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若出现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受托方经营风险等情形,公司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为防范风险,公司设立了财务部、审计委员会等多层监督机制,严禁账外投资或出借理财账户。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进一步强化了拉卡拉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合规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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