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巴集乡设立巴集镇的公告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周口市郸城县巴集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5〕28号)文件精神,同意周口市郸城县巴集乡撤乡设镇,设立巴集镇

巴集乡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划代码为411625110,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