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151号),川沙新镇新川河(杨家港南路—川周公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拟征收川沙新镇南至川周公路,北至规划杨家港南路沿线集体土地。该拟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2产,建筑面积约2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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