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武汉大学的图书馆事件,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女生可以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对一个男生进行舆论霸凌。

我认为,这背后其实跟近年来互联网上兴起的极端女权思潮,有密切的关系。

我本人是男性,但很多时候我是愿意为女性发声的。比如朱军案,或某编剧事件,我都是坚定地支持女性维权。

为什么?因为那些事件都属于典型的职场性骚扰。在这种场合下,我一直认为,拥有权力的一方应该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比如朱军案,当年他和弦子两人在一间屋子里独处,事后女生指控他性骚扰。如果朱军无法证明自己清白,我认为他就要承担后果。因为他是央视主持人,属于职场中的权力一方,必须谨慎。这类事件,本质上指向的是“权力”而不是性别。

但武汉大学的图书馆事件却不一样。男生是刚入学的大一学生,女生是研二的学姐,两人都是学生,地位平等。这种情形下,双方的举证责任应该是对等的。

女权运动本质上是对“权力结构”的批判。早期女权争取的是教育权、投票权、同工同酬等社会基本权利,这是对历史上“男性独享权力结构”的一种滞后性补偿。正是因为过去女性缺乏这些权利,所以争取本身是正义的。

但问题在于,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极端女权,不是去争取权力,也不是去反对不公的社会结构,而是直接将男性本身视为敌人。这种思潮就造成了越来越强烈的性别对立。

她们认为男性是“天生的原罪”,每一个男性都是潜在的性骚扰者甚至强奸犯。而女性只要说出什么,天然就是对的。这种简单粗暴的划分方式,实质上已经脱离了女权运动的初衷。

在互联网,这种极端女权现象客观上是存在的。她们在舆论中不断制造对立,使得很多男性对女权这个词本身都产生了强烈的抵触和警惕。

这次事件引发的大规模舆论反弹,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类社会情绪的集中爆发。前面还有类似例子,比如川大的那个女生指控农民工偷拍,明明误会了也不愿意承认错误;还有“捞女游戏”之类事件,背后其实反映的都是积压已久的民间不满。

很多男性开始担心,自己哪天也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而被扣上“性骚扰”甚至“强奸”的帽子。他们开始团结起来,共同抵制这种情绪化的批判方式。

这位涉事女生,作为个体本身也许并没有多大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承担了过去几年极端女权情绪累积后的“社会箭靶”作用。

我个人依然支持女性争取平等权利。但前提是,不能把“男性”整体当作敌人。女权的真正目标,是反对不公的权力结构,而不是反对性别本身。

我们也要承认,男女之间确实存在某些客观差异。女权运动的基础不应该是“男女没有差异”,而是“在承认差异的前提下追求平等”。

比如说,男性的平均力量要比女性大很多,所以奥运会分男女组比赛,这很正常。在性方面,男性在青春期的冲动和生理发育也的确更强烈。这不是偏见,而是生理现实。

有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发帖,我印象特别深刻。她是个女生,她讲述了自己在清华附中读书时的一个经历。有一次她和朋友到清华大学自习,看到前排有个男生疑似在自慰。她们很害怕,赶紧离开了。但她回头看这件事时说:这个行为虽然不当,但男生并没有意识到她们在场,也没有特意针对她们,不构成性骚扰。

她说得很坦率,男生的性冲动可能确实更强,这种行为不对,但不能动辄就上升为“对女性的冒犯”。这个帖子得到了很多女性和男性网友的认同,我也很认同她的思考。

女权运动如果想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就必须争取到绝大多数理性的男性对她们的支持。如果将所有男性都当作敌人,结果只会陷入对抗和割裂,最终也不可能在社会中发挥真正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