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鹏辞去柞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8日柞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刘鹏请求辞去柞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柞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鹏辞去柞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柞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8月8日

柞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九届)第 36号

2025年8月8日柞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强为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8月8日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强为柞水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5年8月8日柞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柞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李强为柞水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特此公告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8月8日

来源:柞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