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作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立法机关、司法实务部门、基层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各界代表等共计十余人应邀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二处四级调研员丁世显、法工委立法一处一级主任科员程西园分别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立法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陈兵、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海有、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副庭长张栋从法律援助范围、意定监护设立程序以及意定监护协议查询路径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民事部长俞辰超对当前意定监护公证程序的突破、意定监护信息动态管理等方面提出职业见解。

长宁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负责人郭璟璟、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钟静从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机关的保障职责、陪护假适用范围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

长宁区虹桥街道司法所所长洪斯磊、虹桥街道司法所专职干部孙云飞及虹桥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养老工作负责人何君婷针对意定监护中居、村委会见证操作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长宁区人大代表、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主任邵建波,上海康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寅围绕意定监护见证效力、老年人投资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构履职评估及法律援助律师权利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实践中的操作难点和对策建议。

下一步,长宁法院将按照“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司法实践地”的目标要求,努力以基层立法联系工作为纽带,架好广大人民群众与人大立法机关、上海法院司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沟通桥、暖心桥,做实立法联系“小窗口”,打造民主法治“大舞台”。

供稿 | 审判监督庭(研究室)

文字 | 刘阳

责任编辑 | 阮韦涵

编辑 | 金文斌 谢钱钱